详细描述

陆桑榆江景岑是作者大神书中的人物,这本书挺好看,内容很精彩,最近有时间,要一直追下去了。陆桑榆一袭黑衣,微卷的黑色长发已干,随意地散着,与深夜的医院形成鲜明黑白色的对比,尤其是那双红色高跟鞋踩在空旷的走廊里,发出的哒哒哒的响声,敲得人心里发痒医生与护士,脑海里只飘过几个字,“美的不可方物。”陆桑榆在微信上给护工转了三千块当红包,只希望她在护理母亲时能更尽心一点,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,别的什么也做不了。将近凌晨才到家,脑海里只余下母亲说的,要自爱。可她已经25岁了,在今晚之前,连男人的手都没摸过,还要怎么自爱呢。今晚,与江景岑的第一次,她并不后悔,这与自爱并不冲突,在她看来,自爱就是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,她很清醒自己在做什么,也能为此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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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桑榆原以为自己的第一次会被她守到地老天荒,到死的那一天,也没机会体会到好友柳若楠说的:男女之间的事,只有亲身体会了,才知道什么叫死了又活,活了又死。

倒也不是她多保守,只是从小按部就班上学,工作,缺乏实践的对象,直到遇到眼前的男人。

不得不说,她的初体验很好,男人一直很绅士,很照顾她的感受,即便在得到满足的事后,也没有起身就走,而是像对待亲密爱人一般抱了她许久,让她觉得自己被尊重,甚至被深爱着,这份温柔抵消了她第一次约的忐忑与自我怀疑。

当然,她没有告诉男人她是第一次,一是不想造成对方的心理负担,二是也不想让对方得意。所以在开始时,她尽量装熟练而大方的样子,牢牢掌握了主动权,只是,到了最后一步,终是忍不住,

“关灯吧!”

男人听到她的话,轻笑出声,很轻很温柔,像是微风拂过,揉了揉她的头发,听话地起身把灯关了,陷入黑暗之中,陆桑榆总算松了口气,也庆幸关了灯,否则刚才太疯狂,她不想让对方看到。

啪嗒一声!

男人起身打开了床边的落地灯,光线温和,把男人挺直的腰背线条衬托得格外流畅,陆桑榆不禁又觉得口干。刚才出了一身汗,黏糊糊的难受。

“我去洗澡。”

趁他没转身,她裹着床单一溜烟进了浴室,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样子,直到氤氲的雾气弥漫,她才真正放松平静下来。

犯了个错!

好友柳若楠作为她性.启蒙“老师”,千叮咛万嘱咐,不要搞认识的人,尤其是她这样的菜鸟,很容易惹麻烦。

可是外边那个男人算认识的人吗?

江景岑,作为森洲市知名人物,她当然认识他,但他应该是不记得她的,所以算不认识吧?

今晚纯属意外,她多年不参加同学聚会,今晚是高中唯一好友程晨来森洲出差,组了个局,叫了几位同在森州的高中同学,她推脱不了只好参加,而后,便见到了江景岑。

江景岑不是她们的同学,当年他理科,她文科,井水不犯河水,唯一的交集是他与她们的班长陆阔是发小,班长陆阔也在森洲。

聚会时,班长也没有特意介绍江景岑,只轻描淡写道:刚刚跟他在谈事,顺道带过来蹭顿饭。

本也不用班长多介绍,在森洲混的同学,谁不知道江景岑?甚至平日喝酒吹牛时,也喜欢说一声,当年跟江景岑是高中同学,那小子是天才,在高中时就显露无疑,再讲些细节,以此彰显自己与江景岑很熟。

反而现在到了真人面前,都拘谨得跟什么似的,连句话都不敢主动开口跟他说,也不能怪大家,实在是江景岑这人,气质冷淡疏离,很不好相处的样子。班长说他是来蹭饭的,还真是。落座之后,就旁若无人,慢条斯理地吃着,并不参与同学之间的聊天。

陆桑榆也不太有参与感,若不是因为程晨,她是绝不会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。但班长许久不见她,热情过了头,聊不到三句,便把话题引到她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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